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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茶业关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声明(第三期)

编辑:饮茶人

  关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声明(第三期)自8月17日我司开展“利剑”专项行动以来,在全国渠道合作伙伴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下,全面整治我司产品市场乱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取得积极成效。近期,我司在市场上发现4款假冒伪劣产品——【班章王·特制青饼】(2003年)、【六星班章珍藏】、【七星孔雀·老班章】(2009年)、【孔雀之乡·老班章】,现将其版面公示如下:

  经我司生产研发部核验,确定上图中的4款产品兴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勐海县兴海茶厂”)未生产过,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不对上述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且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为保证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司号召经销商不要销售来历不明的兴海茶产品;如遇真假不明的产品,请及时上报;同时协助我司开展打假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及自身利益。

  二、如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引发的质量问题及相关法律问题,由售假方自行承担,与我司无关!

  三、我司建议广大消费者通过授权经销商、授权体验店及授权网络经销商等正规渠道购买我司产品,避免上当受骗,利益受损。若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真实性存疑,可致电我司营销中心或联系“兴海茶”微信公众号核实。

  四、我司将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力度,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行为,一经查实,将诉诸法律维权并追究责任。

  特此声明!

  兴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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