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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国内与国际茶叶标准化建设现状与展望

编辑:yzwi

标准化工作是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途径。茶叶的标准化工作是中国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强茶叶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我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修订以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发布,我国的茶叶标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国内标准化领域,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协调,覆盖茶叶种植、加工、包装、流通全过程的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在国际上,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国际标准化工作也逐步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突破,逐渐由参与走向主导。

▲ 浙江武义高山茶园

01

国内标准化工作

1、国家标准

我国的茶叶标准化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起,主要是针对出口茶建立了多套商品茶实物标准样,商检部门统一对照实物标准样进行检验出口;70年代起,供销系统建立了用于各类茶叶收购的毛茶实物标准样;80年代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逐步发布、实施了各类茶叶的标准。随着行业发展的需要,2008年成立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茶标委)开始系统全面的推进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茶叶相关的国家标准根据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的不同,可以大致分强制性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推荐性国家标准、全国茶标委归口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逐步形成了以茶通用标准、茶类标准和再加工茶标准三个层次的基础标准、食品安全与标签标准、质量标准和方法标准相协调的国家茶叶标准体系。

(1)强制性国家标准

茶叶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标准如GB 23200系列的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GB 5009.2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其他强制性相关标准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11767《茶树种苗》、GB 19965《砖茶含氟量》等。

其中与茶叶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GB 2762污染物限量标准和GB 2763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经历多次修订,GB 2762—2017取消了茶叶中稀土限量要求,2017版和2022版均规定了茶叶中污染物铅的限量为5.0 mg/kg;GB 2763从2005版中对茶叶规定了9项农残限量(附录中对茶叶只规定红茶、绿茶),到2021版中对茶叶规定了106项(包含附录中饮料类农残36项限量指标),GB 2763.1—2022即将实施,不仅限量指标的数量有明显增加,覆盖的农药种类更加全面且限量值要求加严,最新的标准已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生物农药等,基本覆盖了目前在茶树上登记使用的农药以及禁限用农药种类,也基本覆盖了国际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涉茶农残限量以及出口欧盟、日本安全标准中高风险项目,为中国茶叶国内和国际贸易提供了重要保障。

(2)地理标志产品推荐性国家标准

茶叶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其适用范围主要是地理标志保护区范围内生产的茶叶产品。

现行有效的茶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有18项,主要为一些有地理标志保护区域的地方名茶,如龙井茶、蒙山茶、武夷岩茶、洞庭(山)碧螺春茶、黄山毛峰茶、安溪铁观音、狗牯脑茶、太平猴魁茶、安吉白茶、乌牛早茶、雨花茶、庐山云雾茶、永春佛手、政和白茶、普洱茶、坦洋工夫、崂山绿茶、信阳毛尖茶等。

▲ 南京雨花茶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标龄一般达10年以上,部分技术内容已不太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目前茶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主要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进行归口管理,部分标准也在持续推动修订工作。

(3)全国茶标委归口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全国茶标委自2008成立以来,系统评价、清理和组织完善茶叶国家标准,初步建立和完善了我国的茶叶标准体系,构建了我国茶叶标准体系框架。茶叶标准体系框架主要包括茶通用标准、茶类标准和再加工茶标准三个层级。其中由全国茶标委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有79项,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其中第一层级通用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方法、包装贮运等,如茶叶分类、茶鲜叶处理要求、茶叶贮存、茶叶加工良好规范、茶叶感官审评术语等相关基础标准等,方法标准主要涉及茶叶感官审评方法以及茶叶中特征成分测定的方法等。

在第二层级茶类标准,按六大茶类主要有绿茶系列、红茶系列、黑茶系列、乌龙茶系列、白茶、黄茶产品标准及部分茶类的加工技术规范如红茶加工技术规范、白茶加工技术规范、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黄茶加工技术规范等。

在第三层级再加工茶类标准主要有花茶类的茉莉花茶标准、茉莉花茶加工技术规范、压制茶类的紧压茶系列标准、袋泡茶类、粉茶类的抹茶标准、速溶茶类产品标准如固态速溶茶系列标准等。目前标准基本涵盖茶叶领域的重要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等。

2、行业标准

在行业标准建设领域,根据目前我国茶产业的发展需求,同时根据国家标准委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行业标准领域涉及茶叶的主要有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机械行业标准、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等。

其中供销行业标准大致有45项,主要涉及生产加工以及储运的基础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以及产品标准等。随着国家标准化体制改革,不推荐制定产品标准,但是茶叶行业由于其特殊性,部分产品标准对行业的发展非常重要,近年来供销行业标准大力推进产品标准建设,如雁荡毛峰茶、蒙顶山茶、开化龙顶茶、英德红茶、漳平水仙茶等。

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大致有59项,主要有茶叶产地环境、生产规范、农药和肥料使用准则、农残测定检测方法标准以及产品标准等。

进出口检验检疫行业标准31项,主要包括进出口茶叶的理化、农残等检测方法标准。

其他还有机械行业标准主要涉及茶叶加工过程机械要求等,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统计,大致200余项。

3、地方标准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规定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更加广泛,同时将不再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地方标准信息,我国有19个省市发布现行的涉茶类地方标准共900余项,截至2022年,以产茶大省贵州省发布的地方标准数量最多,有113项,其次是江苏省87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85项。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浙江省和四川省发布的地方标准数量均在50项以上。产茶大省如贵州、广西、四川、浙江、福建等地的地方标准基本涵盖了有地方特色茶叶相关的种植、加工技术、产品以及品饮等环节。

4、团体标准

新实施的标准化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新标准化法赋予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团体标准逐渐成为标准建设中最活跃的一部分。目前,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的社会团体,涉及茶叶的大约有200个,已发布的涉茶类团体标准数量达900余项,其中中国茶叶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数量最多,为57项;其次是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发布团体标准54项;湖南省茶叶学会发布团体标准49项。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39项。团体标准类别包括产品质量、加工技术、检测方法、管理等。

5、企业标准

新标准化法实施以前,企业标准实行备案制度,由相应的标准主管部门管理。新标准化法实施后,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目前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到涉及茶叶的企业标准多数为产品标准。公开申明的标准均可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到标准全文信息,接受大众监督,同时各地市场监管局也不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抽查工作。目前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也发布责令整改以及废止的企业标准信息,提升企业标准质量。

02

国际标准化工作

1、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共同创立的国际性食品标准组织。主要目的是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公平贸易,并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利益,机构的工作涵盖了食品安全、营养、质量和食品生产和贸易等多个领域。

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已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采用,并成为国际食品贸易和合作的重要依据。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主要分通用标准和商品标准两大类(详见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about-codex/zh/),其中通用标准主要是各种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包括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污染物限量、食品的农药与兽药残留、食品卫生等;商品标准是适用于某一种或某几种食品的标准,通常包括该种食品的特征、质量、加工和包装要求等。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茶叶农残限量指标有29项,主要包括百草枯、杀扑磷、噻虫胺、毒死蜱、甲氰菊酯、克螨特、硫丹和乙螨唑等。

2、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国际上质量相关的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上质量相关的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负责。茶叶相关的标准化工作由ISO/TC34/SC8(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技术委员会/茶叶分技术委员会)负责产品规格、分类、质量指标、测定方法等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现行有效的ISO茶叶国际标准共30余项(详见https://www.iso.org/committee/47918/x/catalogue/p/1/u/0/w/0/d/0)。主要方法标准有ISO 19563: 2017《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茶叶和固体速溶茶中的茶氨酸》、ISO 1573: 1980《茶 103 ℃时质量损失测定水分测定》、ISO 1575: 1987《茶 总灰分测定》等;产品标准有ISO 3720: 2011《红茶 定义和基本要求》、ISO 11287:2011《绿茶 定义和基本要求》以及ISO 20716: 2022《乌龙茶-定义和基本要求》等;基础标准如ISO 18449:2021《绿茶 术语》、ISO 20715: 2023《茶叶分类》等。

03

国外茶叶标准

国外茶叶生产和消费国都制定了本国的标准和法规。其中主要生产国如印度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取样方法标准、红茶标准、术语标准、绿茶标准等,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局(FSSAI)依据国际食品法典制定了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Contaminants, Toxins and Residues) Regulation, 2011);斯里兰卡国家标准主要有红茶、速溶茶、绿茶、代用茶等;肯尼亚国家标准主要有红茶、绿茶、速溶茶粉标准;日本主要有茶叶质量、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包装条件等标准,对于卫生指标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其中茶叶涉及的农残项目达到200多项,未制定限量的实行一律标准。茶叶主要消费国标准主要有欧盟标准、美国标准、英国标准、摩洛哥标准等,其中欧盟是目前世界上对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最严格的地区之一,其涉及茶的农残限量标准为500多项。美国对于进口的茶必须经过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的检验,其中涉及茶叶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有33项,涉及干茶农药残留23项;英国有关茶叶检测方法标准共有23项,主要包括取样、水分测定、红茶术语等标准,大多是转化的ISO标准,在脱欧前,其农药残留标准执行欧盟规定,目前由英国健康与安全局(HSE)制定农残限量标准。摩洛哥标准对进口的茶叶基本执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

04

展望

目前我国是全世界茶叶标准最多、茶叶标准体系最健全的国家。相对于国际上产品标准多为红茶标准,我国的茶叶产品标准不仅涵盖六大茶类,而且在具体大类如绿茶、红茶、乌龙茶、黑茶均有系列标准,保障具体产品的质量,同时还在六大茶类基础上建立再加工茶类标准;在方法标准领域,我国不仅有取样、理化成分检测方法标准,还包括感官审评方法等标准;在食品安全领域,我国的农残标准基本覆盖了国际食品法典涉茶农残限量以及出口欧盟、日本安全标准中高风险项目。

虽然我国标准体系相对完善,但在茶叶标准化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难点和不足,一是现行涉茶国家标准中分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归口管理包括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卫健委等部门,标准之间协调性较弱;二是茶叶实物标准样工作薄弱。茶叶品质的评价目前主要取决于感官审评,而感官审评标准主要依据相应的文字标准描述以及生产、检验人员的经验。茶叶标准化工作离不开茶叶标准样品。而目前我国文字标准建设基本完善,但茶叶实物标准样的研制还相对薄弱,因此亟需加强;三是新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尽管各团体标准蓬勃发展,然而其标准质量参差不齐,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有待加强;四是我国现有茶叶标准种类众多,涵盖面广,但实际应用实施的范围有限,为社会广泛认知的程度不够。

建议未来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茶叶标准的建设。

(1)建立各交叉领域管理部门的联络机制,协同推动交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推动标准从数量型到质量型转变;

(2)推进与文字标准配套的实物标准样研制工作,逐步完善,建立与文字国家标准体系配套的茶叶标准样品体系,为茶叶标准制定宣贯、质量监督、科学研究、技能培训、市场流通提供实物支撑;

(3)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推进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加强社会和政府对团体标准的监督;

(4)推进标准宣贯及实施效果评价,以全国茶标委为平台,组织好重要标准的宣传推广和实施工作,切实有效的通过标准化工作来引导茶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茶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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