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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陕西在茶叶流通中的地位——茶商的几种类型

编辑:yzwi

茶叶在清代,国内已形成统一的大市场。1780年成书的《清朝通典》有载,康熙22年(1683年),全国共征收茶引235880引,其中陕西22400引、四川9311引、江南60000引、浙江140000引、江西3000引、湖广1115引。按顺治七年(1650年),定大引年茶9300斤,为930笼,小引5斤为一包,每200包为1引,即1000斤,陕西交茶引税的茶按底数计算有2240万斤,按折中数4000斤计,则有8960万斤。从中可见陕西当时的茶叶交易量数额巨大,在国内占有重要地位。

清末至1949年,各地私商直接深入产地收购,其间,茶叶全凭私商运销。根据经营资本的大小,茶商有以下几种:

一、茶行

多具有较大资本,为从事茶叶经营者独家所拥有或数家合资开设。紫阳县内各大小城镇均有茶行。茶季来临,大批甘、宁、青及西安、汉中等地茶商涌进紫阳,茶行红极一时,大批买进茶叶,雇工分筛拣剔,加工后贮存,待价昂时抛售,或运于汉中、西安、老河口出售。1938年武汉沦陷后,紫阳茶行大增。

二、外地茶商

称为茶客,多为汉中客、西乡客和西北客。多在清明前后来紫阳,收购细茶且偏重于毛尖。西北客以甘肃人为主,宁夏、青海次之,藏民、回民居多,除带钱买茶外,还带盐巴、羊毛毡皮或药材如当归、枸杞、红花甘草等换茶,或将货物出售后买茶。由于西北客买茶量大,且粗细不论,市场茶价随之大涨,最高时比平时高五六倍,西北客走后,价格随即下跌。

三、小商版、茶滚子、经纪牙子

小本或无本经营,转手倒卖,从中渔利。除当地茶商外,汉中、铺镇即十人里铺、西乡均有专营紫阳茶的茶商。紫阳茶东销楚、豫两省,以号称小汉口的瓦房店为集散地,茶商在瓦房店收购茶农毛尖,选拣加工后装船沿任河、汉江直发湖北老河口、汉口。

四、自由贸易群体

民国时期,茶叶实行自由贸易,陕西茶商形成了很大的群体,民国35年(1946年)西安有专营茶叶的货栈、茶庄、茶店34家,咸阳、泾阳、三原一带有八十余家。陕西当时茶叶交易不明码标价,无固定行市,买卖双方均以经纪人为中介,价格由经纪人准定,茶叶也由中介人交割。

本文节选自《陕西茶业丛书之一——陕西茶产业》

来源:陕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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