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贸企业和边销茶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传福音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家定点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通知规定的免税货物,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民贸企业和边销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民族贸易县内县级及其以下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除石油、烟草外)继续免征增值税。有关免税管理问题,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民族贸易企业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买好茶 上茶窝
买好茶 上茶窝 正品保障 品类齐全
查看

相关推荐

论黑茶文化和发展

论黑茶文化和发展

论藏茶身份的转变

论藏茶身份的转变

看了又看

分装茶叶须有生产许可证
福建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的意义
浅谈茶叶进出口检验与标准
测定进出口茶叶粗纤维
国内外茶叶标准分析方法
关于茶叶出口国国家标准
如何看待坦洋工夫茶有了国家标准
国外农机新技术 茶叶孕育新生命
国外HACCP系统标准
关于出口茶品质标准
关于特种茶出口程序
浅谈茶叶出口暂行办法
中国对食品中铅限量标准
绿色食品通用性标准有哪些
年底出台茶饮料国家标准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浅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
首个出口茶叶国际标准实施具体有哪些
贵州金沙绿茶标准体系
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