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茶艺协会-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茶艺协会的详细简介
  文章为你介绍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茶艺协会的基本概述,协会架构,协会章程等相关情况!

  协会基本概述
  广西师范大学茶艺协会是一个以茶文化为特色,旨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致力于为茶艺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让会员们掌握基本的茶文化知识,熟悉中国茶道,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拓视野,提高修养的校级学生社团。协会以“品香茗,怡心性,传承茶文化,享受茶文化”为宗旨,以“传播茶知识,积淀茶文化,弘扬茶精神”为理念,立足校园,服务会员,本着“以人为本、以质取胜、竞争求生存、合作求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并通过一系列活动如举办茶文化学术讲座、茶艺表演、茶艺培训、茶艺展览、参观茶园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活动来培养同学们对茶文化的爱好,让更多人认识茶艺、了解茶艺、热爱茶艺,使对茶的爱好上升为对人生“儒”“静”、“雅”、“怡”的追求,修身养性,使生活变得充实,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迈向更高台阶,为中国茶文化复兴贡献一份力量!

  茶艺协会架构:
  本社团设有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两名),下级设有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培训部、策划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设有部长、副部各一名和若干干事.面向师大全体在校学生招收会员,社团成员以对茶艺文化有浓厚兴趣的同学为主,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特色茶艺培训:
  茶艺协会对会员开放茶艺室,组织进行茶艺培训,由茶艺协会培训部的同事负责。培训内容于2010年9月进行调整,具体实施如下:
  1、每月月初围绕一个茶文化主题开展内部干事茶知识巩固培训,包括茶种认识、制作工艺、冲泡工艺、品茶艺术等等,提高干事的茶文化知识水平。
  2、由指导老师或培训部的干事及值班干事于茶艺室开放时间对到场参加茶艺培训的会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上所述干事培训内容,并且穿插由培训部干事自行安排的与茶文化相关的知识,如茶与健康之类的知识等。茶艺室准备了多套茶具,在进行知识培训的同时,也鼓励会员的实践操作,提高其对茶艺的感官认识和实践能力。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茶艺协会章程
  一、协会宗旨
  品香茗,怡心性,宏扬中华传统文化,以茶会友,丰富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二、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名为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茶艺协会,简称茶艺协会。
  第二条社团宗旨:品香茗,怡心性,宏扬中华传统文化,以茶会友,丰富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社团任务:通过各种内容的讲座、各种形式的培训课程以及外出参观等活动,加深同学们对于茶艺的认识,加大对于茶艺的热情,了解中国几千年的茶艺文化
  社团性质:综合性
  第三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四条社团接受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的指导,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广西师范大学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推荐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候选人。
  (八)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成员,有奉献精神。
  第七条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报校社团联审批;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广西师范大学校社团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校团委和校社团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纳和处分会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广西师范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一条社团会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四)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下设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培训部、策划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秘书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和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2.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归纳、整理。
  3.负责社团活动现场的接待和签到。
  4.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
  5.保管整理协会日常活动的信息。归纳整理成文字或图片资料。
  6.对社团各项活动进行财务管理和审批。
  7.定期进行财务汇报,确保财务透明。
  8.向社团管理层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提出合理的经费支出方式。
  (二)外联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三)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且能够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资料。
  2.负责社团与其他社团的联系和交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种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4.保持与师大校社团联的联系,随时关注社联动态,报告社团活动动态
  (四)培训部
  1.为社团活动提供基本技术支持。包括茶叶,茶具,茶艺知识等基本信息。
  2.搜集新式茶艺信息,确保社团活动不断增添新的内容。
  3.总结各种茶艺知识。
  4.组织对会员进行每周一次的茶艺培训。
  (五)策划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2.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门工作的情况。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3.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第三章财务管理、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资金来源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以及社会资助等其他方面。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由秘书部管理财务收支使用。
  第十六条财务监督财务管理帐务定期公布,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指导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监督。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以对茶艺文化有浓厚兴趣的同学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八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对茶艺文化有兴趣爱好。
  (二)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三)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
  第十九条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提出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二)工作人员登记档案并分发会员证。
  第二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社团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五)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六)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二)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四)按时交纳会员费,作为开展活动的经费
  (五)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二条会员的奖惩制度
  (一)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惩罚。
  (三)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由内务部决定,严重或突发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四)用做奖励的礼品资金将由财务人员拨款。
  第二十三条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社团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社团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第五章技能教授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技能教授者可为老师,学生或其他在茶艺知识突出者。采取社团公开招聘,自荐,或他人举荐的方式。可以为非会员,由培训部统一管理安排。教授活动以义务为主。
  第二十五条技能教授者应尊重会员,并具有相当的耐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若因事不能进行教授活动,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社团管理层,以让社团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违反者将不得再次进行教授活动。
  第二十六条社团将会通过与会员的交流对技能教授者的工作进行评估,设立“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奖项。加入社团的技能教授者享受与会员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社团活动内容
  第二十七条采取小班指导的形式培训会员
  第二十八条茶艺协会定期开放茶艺室,进行茶艺培训,同时提供给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交流的平台。
  第二十九条茶艺协会定期出版会刊,介绍茶文化知识、茶协最新动态,为会员提供一个学习的平台,让会员时刻与茶协、茶文化同在。
  第三十条茶艺协会不定期组织会员观赏茶艺影片和举办茶文化学术讲座,茶艺表演等有关茶文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茶艺协会不定期举办会员座谈、讨论、交流品茶心得,并到社会上参加茶艺展览会、参观茶艺馆等。
  第七章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秘书部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日常突发事件。
  第三十三条档案制度:秘书部部长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四条奖惩制度:管理机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内容包括活动质量和数量、出勤等方面,考评资料留内务部处存档。管理机构对工作出色的干部进行表彰,对违反社团章程和其他制度、决议的干部进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降级处理和开除三个等级)。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2010年9月1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有关章程如与学校团委规定或校社团联规定冲突,应以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的规定为基准。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茶艺协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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