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两帖《普洱茶越存越香是骗局还是有事实依据?》、《普洱茶有保质期吗?》,心中有预感,可能会被行业内的人喷,果不其然啊。我真是感叹:喝茶人,苦“越陈越香”久矣!
骂了就骂了吧。
今天就顺着,我们继续掰扯一下:普洱茶的“越陈越香”能否作为“保质期”做标注?
其实,行业内还是有很多人科普说不要相信很多商家说“普洱茶、黑茶保质期无上限”的!很是欣慰。
为了求证,我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保质期,里面共有25个关于保质期的部分;
其中:
第一条线: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什么是保质期?保质期,通常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安全法中关于预包装最后一条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那么,普洱茶国标里怎么说?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下,普洱茶适宜长期保存。
什么贮存条件?9.4.1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9.4.2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避光、干燥、无异味的库房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气体污染。9.4.3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混放。(9.4.2、9.4.3应该是针对出厂以后,流通环节的)
从这条线来看,最最起码也是的标注“在符合本标准的贮存条件下,普洱茶适宜长期保存。”而不是标注“越陈越香”。
另外一条线:
自2009年通过并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99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发布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其中对保质期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新标准中对保质期的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就必须对食品的贮藏和流通规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通过食品保质期,消费者可以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状况,生产商可以指定正确的流通途径和销售模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2012年4月20日实施的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其中对保质期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新标准中对保质期的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保质期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最好在……之前食(饮)用;……之前食(饮)用最佳;……之前最佳; 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保质期(至)……;保质期×× 个月(或 ××日,或 ××天,或 ××周,或 ×年)。
为什么这里要强调“预包装食品”,这里我们说的普洱茶是“饼”茶,并非散茶;各大电商平台,都是将普洱茶饼茶归为“预包装食品”的,并且,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时候,很多做茶的都是申请的“预包装食品”这一项的。
既然是“预包装食品”,那是不是就得遵守《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那么,保质期一栏,只标注“越陈越香”是不是和我们新标准中对保质期的定义就有很大出入了。“越陈越香”起码不是一个准确的限制日期或者固定期限。
再回到“保质期”,“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我觉得,保质期强调的就是“期限”。
那么,说了这么多,我觉得喝普洱茶的人,真是苦“越陈越香”久矣!
最后,我坚决反对用“越陈越香”做为保质期,纯属无赖行为!
如有不恰的地方,欢迎评论、发文理论,拿出依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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