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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茶叶包装“新国标”第2号修改单开始征求意见

编辑:yzwi

8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通知,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至2023年9月17日。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与茶叶包装紧密相关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茶叶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2.茶叶包装成本,要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200元以下仍按原标准要求控制在20%以内;茶叶的包装不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3.增加茶叶商品总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6倍。

4.“商品类别”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散茶和茶叶相关制品”,并规定k值分别为9.0、13.0。增加“注k:猴魁、毛峰、寿(贡)眉、白牡丹、叶类和花类代用茶 k值取20.0”。

5.该修改单中表A.1中的注k和注l 条款发布即实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 23350- 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6.在2021年8月10日(GB 23350-2021 标准发布日期)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

在此,提醒各茶叶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关注查阅,及时反馈标准修改意见,同时您的意见也可以发至全国茶标委秘书处邮箱(tc339@126.com),秘书处也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馈。

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文链接,可下载相关文件。

来源:中茶院

作者:周春江、张亚丽、刘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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