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珍田茶叶合作社

  安溪县珍田茶叶合作社
  文章为你介绍安溪县珍田茶叶合作社的基本概述,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管理实施,合作社理事会,合作社各组组长,合作社的作用!

  安溪县珍田茶叶合作社基本概述
  安溪县珍田茶叶合作社是福建的第一家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地处福建省厦(门)漳(州)泉(州)金三角结合部的安溪县珍田村,是中国乌龙茶(名茶)之乡。近几年来安溪铁观音茶叶名声鹊起,可是珍田村生产的茶叶全部是家作坊式,大都在出卖原材料、半成品、初级化产品,茶叶生产和经营得不到有效规范和规模扩张,食品卫生安全难以控制茶农缺乏科学知识和大局观念,抱有侥幸心理,市场抽检茶叶"农残'超标的风险和责任都在经营者身上.于茶农没有直接关系,茶叶经济效益也因此不能在我村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为了突破这一发展瓶颈,村里决定打破传统模式.在乡贤苏兴茂老师的牵头下,在退伍军人苏志勇的带领下,以及在安溪茶叶协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以家庭承包为基础,联合组建茶叶合作社。
  目前全村有120户茶农共960人,积极发展和融入以安溪县珍田阁茶厂为龙头企业等3家铁观音精致加工茶厂,配合本社驻外销售的茶叶14户经销商加入合作社,全力打造“安珍”“珍田阁”“皇赐”这三个茶叶品牌。

  安溪县珍田茶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由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定“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
  第三条企业住所:安溪县长坑乡珍田村村部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以技术交流、优势互补﹑互相帮助﹑技术引进等方式提高茶叶初制水平,制作卫生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适应市场准入的需要,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推进产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
  第五条本社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第六条本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万元。
  第七条本社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本社经营范围: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资料服务社员;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九条本社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社员
  第七条凡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
  第九条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社员有权参与经营“安珍”牌茶叶产品;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十条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五)在外经营茶叶的社员,应努力创建“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茶叶产品直销专柜”推销合作社“安珍”牌产品。
  第十一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十三条社员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社员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时。
  第十四条社员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1名社员只能代理2名社员。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10日向社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对本社的盈余分配,对理、监事及社员的奖惩;
  (六)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社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理事会谢社长1名、副社长2名、理事8名组成,秘书长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主任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监事会由主任1人、监事4人组成,任期3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受理社员及农民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建议召开社员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财务
  第二十三条本社的资金来源:
  (一)主办单位投入股金;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10%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5%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按5%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
  (四)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数量(额)返利;
  (五)股金分红;
  (六)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社如发生亏损,以公积金、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社员股金依次弥补。
  第二十六条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社资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
  第五章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化、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方案报社员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三十条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之日生效。

  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管理实施
  本合作社是由本村的茶农、茶叶经营者以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松散型的组织,以技术交流、优势互补、相互帮助、技术引进等方式提高茶叶初制水平,制作卫生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适应市场准入的需要。经营者应确保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不得拱抬价格,以诚信经营为宗旨,注册“安珍”商标,统一打造茶叶市场。做到自我约束,自主管理,自我保护,谋求发展。
  (一)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每届三年,拥有以下权利:(到会人数需70%)
  1、参于制定、审议、修改合作社章程;
  2、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社长、副社长、监事会主任、秘书长。
  3、决定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4、决定经营方案和重大事项;
  5、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
  (二)入社
  1、社员应是珍田村的茶农、茶叶加工企业及本村在外的茶叶经营者。
  2、必须书面申请,并附上该户各地片的面积、品种、各季茶叶产量(详见附件);加工企业、经营者必须附上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
  3、批准:茶农在茶叶采摘时须经茶园抽样送检,大部份产品符合卫生标准方能批准(不符合部份给予限期改进)。茶叶加工企业和茶叶经营者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商标等复印件。
  (三)退社
  本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本社递交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即可退社。
  一年内不履行合作社章程,即自动退社。
  (四)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社员有接受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的权利;
  2、社员有权享受政府给本社的各项优惠政策;
  3、社员有利用本社品牌,销售自产的、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茶叶原料、半成品、成品;
  4、在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社员可优先收购本社茶叶;
  5、从事经营活动的社员可受本社的委托,经营本社产品;
  6、从事经营活动的社员可以利用本社的品牌,经营本社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茶叶;
  7、社员有权享受本社经营的批发价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
  义务
  1、社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合作社,自觉遵守《章程》各项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本社品牌;
  2、社员必须及时向理事会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3、社员必须积极地参与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4、社员的每片茶园必须随时接受茶青采样抽检,并承担检测费用。
  (五)机构设置
  1、合作社理事会: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理事;
  2、监事会:设主任1人、监事2人;
  3、财务:会计1人、出纳1人;
  (六)选举:理事会理事、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监事会主任、监事由社员大会直接选举,到会人数须达70%以上的社员人数,方可进行选举。
  (七)经营管理
  本社属群众性自发的、松散型的经济活动组织,以科技培训,技术交流,技术引进和市场信息的传递等方法,全面提高茶叶性质,经营者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做到四个统一,逐步向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
  1、统一品牌:本社将注册商标,对本社社员生产符合卫生安全的产品统一商标打造品牌。
  2、统一管理:
  2.1对每位社员的各地片的茶园面积、品种、各季产量、各季检测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造册登记。
  2.2统一取样检测。根据社员各角落的分布情况分成若干个组,在每季开采前采取异组相互抽采茶青的办法取样送检。
  2.3对经检测合格的茶园给于发证。
  2.4茶叶经营者的社员与茶农社员交易卫生标准安全产品的,根据市场行情交易后,经营者应加价10%给茶农;茶农对外交易的也应提价,按当季市价交给合作社10%的管理费。
  2.5为了确保合作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发展,经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发行股票,每个社员都是股东,以社员身份认购共计115万元股金,全部投入合作社作为经营资金,不得拉做它用。
  红利分配:80﹪分给社员股东,12﹪作公积金,8﹪留作费用。
  3、统一合理使用农药:
  3.1合作社必须在安溪找一家资质好的农药批发商,与其签署供货及安全合同,用批发价(加上少量费用)供应社员。
  3.2农药经营者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较强的社员经营,应接受农技、农资部门的培训和指导,在农茶局指导下,建立茶树病虫害测报站,及时发布病虫害情报,不得善自采购合同以外的农药。在销售农药时必须实行处方制度,做到可追溯性。
  3.3在农技部门及农药供应商的指导下,统一施用。
  4、统一广告:
  本社的商标品牌,社员自产的产品质量、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统一在电视台、报纸等做广告。
  每年召开一次社员大会,修订充实“合作社章程”和“经营管理”制度,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打造本社的坚实品牌,为发展合作社的茶叶经济努力奋斗。
  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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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理事会
  社长:苏连火
  副社长:苏朝发、苏有生、苏添木、苏荣瑜、苏新福、
  苏金国、苏文生、苏志勇、苏金才、苏四海、
  苏荣林、苏金来
  秘书长:苏荣辉
  理事会:苏连火、苏朝发、苏有生、苏荣辉、苏添火、
  苏添木、苏荣瑜、苏新福、苏金国、苏文生、
  苏福来、苏志勇、苏金才、苏四海、苏荣林、
  苏金来
  监事会主任:苏清益
  监事会:苏清益、苏再生、苏新喜、苏河福

  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各组组长
  第一组:苏崇枝
  第二组:苏江木
  第三组:苏荣发
  第四组:苏添火
  第五组:苏草水
  第六组:苏青海
  第七组:苏飞旺
  第八组:苏振兵

  安溪珍田茶叶合作社的作用
  安溪县地处福建省厦(门)漳(州)泉(州)金三角结合部,总面积3057.28平方公里,人口108万,茶园面积40万亩,是全国乌龙茶主产区,年产茶4.2万吨,占全国乌龙茶产量的三分之一,产值45亿,2004年“安溪铁观音”获得原产地域保护认证,2005年“安溪铁观音”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珍田村位于安溪县长坑乡西南部,全村260户,1130人(在外经商、务工93户,408人);耕地面积392亩,山地面积3709亩,茶园面积1008亩,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154元。茶叶是珍田村的支柱产业,为了能确保茶产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我们正视困难,分析我们目前存在的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没有规模较大的企业,没有优秀的品牌。我们现在大都在出卖原料、半成品、初级化产品;二茶叶生产全部是家庭作坊式生产,没有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乃至九十年代确实推动了茶业生产的发展,但在二十一世纪市场竞争激烈的年代,这一生产体制已制约了茶业生产进一步的发展,表现在人才外流,管理落后,设备无法更新,财力有限无法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竞争。三是食品卫生安全难以控制。茶农缺乏科学知识和大局观念,抱有侥幸心理,市场抽检茶叶“农残”超标的风险和责任都在经营者身上,与茶农没有直接关系。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发起组建茶业专业合作社的倡议,开始只有27户,消息一传开后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参加的就有123户,其中茶农109户,茶商14户。通过短时间的筹备,正式挂牌成立“安溪县珍田茶业合作社”,同时还注册“安珍”牌商标。
  一、主要做法
  1、合理确定入社标准。采用“入社自愿、出社自由、服从管理”的原则。对首批入社的社员,实行无条件纳入,并签订管理合同。以后申请加入者,必须经过合作社组织考查,主要是考查在农残控制方面是否符合规范,具体要求为一年内茶叶连续4次送检必须全部合格,方可纳入新一批的社员。
  2、实行五个“统一”管理
  ①统一农资配送供应。合作社与生产资料供应签订供货及安全使用合同,由供货方采取批发价的形式统一向合作社提供农药、肥料,确保货真价实、卫生质量安全,并进行统一指导。同时,合作社还对所属的109户社员的茶园面积逐户落实,按面积发给各户农药,并登记造册。
  ②统一集中防治指导。合作社按角落分布的情况,将109户社员分为8组,各组选定一名组长。全社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茶树医生,负责病虫害测报,农资(重点是农药)的购进和配送工作,根据茶园生产情况,向各组组长发布统一喷洒农药的时间、品名、倍数的信息,并由组长统一领取药品,以此统一喷洒时间、统一喷洒形式、统一喷洒指导,使茶树病虫害无处转移、达到上“用药省、杀伤力强、效果好”,既提高了病虫害防治的质量,又降低了年喷药的次数,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③统一生产经营要求。合作社划定一片生产示范基地100亩,由指导员对生产的全过程实行全方位的跟踪记录,逐步总结出一套适应茶树生长的管理办法,用以全社铺开使用。同时,实施品牌战略,注册“安珍”牌商标,要求社员中的茶叶经销商以经营本社的茶叶、使用本社的“安珍”品牌为主,在收购价中让利10%给茶农,既保证了质量又合理了价格,在“安珍”牌注册商标的合理利用上,已列入工商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倡“集体商标”,发展多个经纪人的资格认证,并做好市场主体资格准入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统一学习交流培训。创办了“茶叶技术夜校”,充分发挥主阵地的作用,开展灵活的办学方式。一是由茶农自己现身说法,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交流,就生产中、市场经营出现的问题进行各抒已见,让社员谈茶、论茶,交流经验和技术,既丰富了社员的文化生活,又提高了茶农的生产管理水平。二是聘请专业技术员授课,春茶采制前期,合作社邀请茶叶专家对全体社员进行茶叶技术培训:如聘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茶叶加工研究院院长骆少君女士作了关于“中国茶叶与市场”的专题报告;农茶局高农艺师王美珍等同志根据各茶叶生产季节的需要分别八次到我社授课指导,改变社员对茶叶市场的认识和陈旧的茶园植保管理技术,掌握了如何保护生态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新技术。历年来培训620人次,78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高级技术工资格的有50人,中级的12人,初级有16人。三是组织人员参观学习。2006年9月组织25人到大坪乡大坪村参观了郁泉茶叶有限公司生态茶园管理技术,2007年1月社长苏连火参加省、市组团考察参观了浙江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先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⑤统一重要环节把关。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由合作社主持召开社员会议,研究制定生产方案,要求社员做到依规执行。特别是极易引起农残上升的夏茶管理,由合作社指派管理人员深入到各山头地块进行检查指导,防止社员不合理用药和过量用药,并充分发挥社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作用,规范生产秩序。对个别茶农在生产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及时组织有经验的茶农进行“集体会诊”,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提高生产效果。
  3、举办茶事活动,提高茶叶初制技术。合社社建设了茶叶审评室和检验室,为合作社的茶事活动及社员茶叶品质研究提供了场所和设备。一是承办安溪铁观音初制技术大赛。2006年5月份,首届安溪铁观音初制技术大赛选择在合作社举行,全县制茶高手云集,合作社社员非常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参与到茶叶初制技术的学习与交流中,接受制茶能手的现场指导,有效地促进了社员茶叶初制技术的提高。二是举办“铁观音品质大赛暨茶叶制作技术交流大会”。2006年5月12日,合作社举行了“2006年铁观音品质大赛暨技术交流大会”,让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社员上台总结经验,传授茶叶制作技术,合作社已决定每年举行春秋两季的“铁观音品质大赛暨茶叶制作技术交流大会”。
  二、主要工作成效
  合作社成立以来,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体现在:
  1、茶叶卫生质量明显提高。合作社成立后,按照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喷洒指导、统一技术指导的茶园模式,始终坚持科学、合理用药的原则,避免盲目用药、滥用农药的错误行为,使茶园用药的浓度、次数明显降低,农残降解、成效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全社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社的社员春、夏、署、秋四季逐户抽样送检,全部符合国家茶叶卫生质量标准,并有90%茶叶“农残”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如:“六六六”、“DDT”国标是0.2mg/kg,合作社90﹪都在0.01mg/kg)。
  2、茶园管理成本明显下降。由于合作社与闽南乌龙茶无公害茶园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签订农资供应协议,实行源头农资厂价供应,再加上统一时间用药,科学用药,提高了用药效率,茶园的用药次数预计年可减少5-6次,因此,茶园的生产成本也明显降低。如春季生产合作社每亩茶园农药使用成本平均降低15元以上,全社茶园850亩,可节省农药成本12000多元。2006年用药成本降低50%,全社可节约成本100500元。
  3、茶叶制作技术明显提高。春茶期间,合作社组织对87个茶样进行了质量审评,其质量水平深受在场专家和茶叶经销商的一致好评,全社2006年春茶铁观音的市场价格平均每斤30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了25%。原因是合作社的成立为社员们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广大社员积极利用农闲和晚上的时间聚在一起评论茶叶制作技艺,品评社员自己制作的茶叶品质,探讨提升茶叶制作技艺的方法,分析茶叶质量存在缺陷的原因,同时,积极交流好的经验、做法,使原先社员们许多不明白的问题变得清晰,并学习和实践中得到解决和升华。
  4、社员协作意识得到提高。如何推进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合作社的主导灵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激发了全社社员大局意识的根本转化。一是创社伊始,拟定培育一片生产试验区,交通较为不便,全体社员一呼而应,户均集资600元,短短几天就铺就了一条水泥路,为生产和试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二是为确保整个合作社的正常运转,合作社组建了市场营销组、农残打击组、技术宣传组、外事联络组、生产维权组,所有组员均义务为社员服务。三是在合作社的大家庭中,倡导着一种团结、发展、互利、共赢、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以合作社为窗口,不断增强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不断扩大运作的内涵与外延。社员家庭中有9名中学辍学少年,为解决这9名少年所在家庭的负担,防止未成年人过早流入社会造不良后果,合作社专门组织对这些少年进行茶叶技术培训,由社员一帮一带入社会,引导他们走上正轨。
  三、今后的工作计划
  1、实践证明,农村农民对科学知识的要求非常迫切,如何把专家的智慧转化为生产力,从生产中来到生产中去。3月2日,我们在合作社旗下经县科技局批准、县民政局登记成立“安溪县珍田茶农茶叶研究所”,研究所主要是由经过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78位社员组成,同时,聘请中国茶叶加工研究院院长骆少君女士,省农林大学孙威江、郭亚玲教授,省茶检站陈郁榕高级工程师、县农茶局局长、高级农艺师蔡建明同志为高级顾问。研究所的服务宗旨是农民生产中需要的就是我们要研究的,帮助他们解决难题,提供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骆少君女士在两会期间向记者透露安溪县珍田茶农茶叶研究所属全国首家农民科技研究机构这一消息后,引起媒体强烈反响。
  2、我们将以“安溪县珍田茶农茶叶研究所”为依托,继续开展科学技术培训,根据产业需要实行系统培训,侧重于茶树植保、茶叶初制、精制理论技术的普及到提高的过程。
  3、开展技术竞赛。在2006年春茶开展制茶技术竞赛的基础上,今年春茶采摘期间,我们将继续开展制茶技术竞赛,同时还将开展生态茶园、茶树植保、用肥、病虫害防治,节约成本等竞赛。
  4、2006年我社的产品已经达到国家对茶叶卫生控制的标准,在这基础上2007—2008年要有更高的要求,即达到“食品卫生安全”和“绿色食品”标准。病虫害防治将采取科学的防治措施,用药继续实行行之有效的处方单制度,用药成本在2006年的基础上再降10%。
  5、茶园实行科学管理;科学用肥、降低成本、提高茶叶质量。
  目前茶园普遍以施化肥为主,且市场上多数复合肥不合格、肥效底、用后土壤坂结、土质受到破坏,用肥量越来越大,茶叶的品质也在受影响。今年我们将茶叶用肥作为重点:提倡以施用机肥为主、化肥为铺。动员群众自制有机肥,如动员农户多养猪、羊、鸡、鸭、兔,它们的粪便就是有机肥;再统一向外联系养殖场的粪便将豆饼类等经渥堆发酵自制有机肥,并组织人员考察一些肥厂,不让社员花冤枉钱。目标:改良土壤、降底成本、提高茶叶品质。
  6、发挥社员各自的专长,引导社员专业化生产、经营,有搞营销爱好及特长的,我们提供培训,帮助寻找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茶园管理经验丰富的社员应以生产茶青为主;制茶技术较高、有加工场所、设备齐全的,帮助发挥其生产、加工的优势。
  7、打造“安珍”品牌,树立合作社良好形象。
  一是力争在今年内建立合作社产品销售网站,让消费者可以在网上向社员买茶。
  二是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安溪县珍田合作社茶叶产品直销专柜”管理的有关规定,争取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10个直销专柜,经营合作社产品。
  四、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发生重大变革和激励竞争的情况下,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应运而生的一个新型合作组织。她的诞生和发展不仅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变化万千的大市场相连结,成为农户、企业、市场和政府的桥梁与纽带,也弥补了目前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同时也解决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等盲点问题,也是广大农民自觉联合起来,抵御市场风险的必然选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办成了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和领导要按照十六大三中全会的《决定》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经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来加以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2、制定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各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是为农民、帮农民、富裕农民,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惠和扶持就是对农民的优惠和扶持。所以,各级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把好事办好。一是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税收优惠。对已登记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等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二是要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一块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遵循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原则;农民加入其组织后,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二是要坚持农民“入社(会)自愿”、“退社(会)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要逐步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责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紧紧依托和围绕当地的资源和主导产业,实行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要紧紧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四是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对内必须坚持为其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经营业务,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4、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原则,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坚持正确的方向,按照合作制原则发展,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帮助建立规范的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完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利益财产分配和积累等制度。
  5、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应在自己网络平台上,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空间,实现省、市、县和各类组织联网,共享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6、办好试点,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在起步阶段,各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此外,有关部门在产业基础好,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总结经验,推广成熟的经验和作法,引导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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