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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经典普洱茶2

编辑:消失茶友

短短几百个字,茶农的艰辛和无奈跃然纸上。茶农遭受到来自政府及官僚的欺压,政府设总茶店在思茅,命令茶户将茶运送到总店才给茶款,偏远的茶山距思茅千余里,食宿交通自理,对茶农来说,往来十分困苦。官方还缺斤少两的计算给自己增加利益,欺压茶农。之前茶商可以先付款后收购茶叶,达到通融得济,而官民交易,无任何通融条件,官府只管收茶叶,不重视茶叶的再生产和茶农的困难。这样的交易和管理方式压抑了茶农和茶商的积极性。

 

清《道光云南志钞》卷一《地理 志》记载“普洱府。雍正七年,裁元江通判,以所治之普洱六大茶山及橄榄坝,江内六版纳地置普洱府,又设同知驻所属之攸乐,通判驻所之思茅。”“思茅厅,乾隆元年裁通判,移攸乐同知驻其地,名思茅厅。山则白马、孔明,皆距城数百里,高千百仞,而六茶山在东南三百里倚邦土弁 境,产茶、备土之贡。”史料记载说明了普洱府是当地茶叶贸易的集散地,茶叶经过加工制作,上贡朝廷和运往各地。

 

清代雍正年间以来,宫廷将普洱茶列为贡茶,视为朝廷进贡珍品,普洱贡茶的采办具有严格的规定和操作程序,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前后张泓撰《滇南新语》中对普洱贡茶的制作有明确而详尽的记述,并印证了白银已成为清代云南茶叶交易的主要货币形式。“滇茶有数种,盛行者曰‘木邦’曰‘普洱’。木邦叶粗涩,亦作团,冒普茗名,以愚外贩,因其地相似也,而味自劣。普茶珍品,则有毛尖、芽茶、女儿之号。毛尖即雨前所采者,不作团,味淡香如荷,新色嫩绿可爱,芽茶较毛尖稍壮,采制成团,以二两、四两为率,滇人重之。女儿茶亦芽茶之类,取于谷雨后,以一斤至十斤为一团,皆夷女采制,货银以积为奁资;故名。制抚例用三者充岁贡,其余粗普叶,皆散卖滇中。最粗者熬成膏成饼摹印,备馈遗。而岁贡中亦有女儿茶膏,并进蕊珠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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