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石岐区兴中广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是宣传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政府消费维权决心,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的公益性活动。2019年3月15日,以突出信用建设与放心消费重点,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联合主办的中山市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系列活动在兴中广场、南区大信新都汇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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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兼商会党支部书记上官结成、常务副会长兼职秘书长单位洪冰林、常务副会长单位代表詹彩婷、副会长陈嘉耀、吴珍凤、常务理事詹林水、理事王碧娥、秘书处韩静、商会党支部党员王湛、欧晓婷等以及商会部分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代表出席参加现场宣传系列活动。
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结构日渐改善,消费成为经济发展最强劲的推动力,基础性作用日渐突出。与此同时,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经营者信用缺失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等还得不到充分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制约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扩大。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一是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四是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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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茶叶商会荣获“中山市诚信经营示范活动先进组织单位”称号
中山市茶叶商会党支部党员王湛荣获“中山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南区大信新都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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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等在现场展示形象和服务,我会于南区大信分会场接受现场消费者咨询。
我会针对作为“中山市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同时配合各级消费者维权部门开展了重点宣传服务,让更多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意义。
上官结成会长在参加完市消费者委员会授牌启动仪式后,亲临南区大信咨询会场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安溪铁观音知识问答"并为消费者提供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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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茶知识咨询和各大茶类品鉴服务并派发"安溪铁观音知识问答"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