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关全国13亿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更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6月17日上午,为更好地贯彻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茶行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升企业内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北京市茶业协会与北京市卫健委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法标准宣贯大讲堂活动。
本次培训讲解活动在马连道京华茶叶大世界四层多功能厅举办,主讲人为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测中心的刘肃教授以及西城区食药监所张楠所长。
北京市茶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的负责人、从业者参与了培训活动。
上图为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测中心刘肃教授
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测中心的刘肃教授以“茶叶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为主题,围绕着正式公布的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新标准的解读,并为参会人员讲解了“企业如何把控农药的限值”等相关问题。
刘肃教授介绍到,在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涉及茶叶的农药有66种,限量值有66个。
一般消费者无法区分“农药超标”与“农药检出”的区别,刘教授解读说,对于任何农药,都需要判定是否存在安全危害,一定要给出判定标准,即要制定“限量值”(“限量值”是判定产品农残是否有安全危害的一个指标,禁用农药的限量基本都是检测方法的检出限,在方法检出限以下,仪器一般检测不出,也可以讲没有安全危害)。
同时,刘教授在讲解中表示,“超标”也不应与“有毒”划等号,应理性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一些所谓的“农残速测试纸”,刘教授表示,由于这种检测使用的是比色法,只能检测蔬菜中的农药残留情况(不适用于茶叶),且这种方法并不能检测到低含量的农药残留(目前还没有检测方法能准确的在收集茶叶鲜叶时进行农药残留的速测)。
上图为西城区食药监所张楠所长
西城区食药监所的张楠所长结合案例讲解了食品安全法、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签法律法规及茶行业从业人员、机构易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张楠所长认为,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可从“从业资质”、“从业人员”、“进货溯源”、“质量安全”这几方面着手。
茶叶产品存在的安全漏洞很容易被“职业打假人”盯上,针对这一现象,张楠所长结合案例分析,为参会成员介绍了要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
需重点关注1.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要按不同的经营资质进行划分,不可超范围经营。
2.有批准文号的才能标注为“保健食品”,不能擅自在包装上打着保健品的旗号对产品功效进行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
3.要备齐进货台账、合格证明材料、供货商资质材料、进货票据等用于进货溯源的材料。
4.食品标签上应写明通用名称(以执行标准中的名称为准)。
5.要在标签上注明必要的说明信息(包括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储存条件、生产商(销售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编号、执行标准、营养成分等)。生产日期不明、无简体中文标识、含量标注模糊、“预包装”标识信息缺漏等均是不合格的。
“预包装”也是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会上,参会成员们的听课积极性都很高,时不时在北京市茶业协会为大家准备的讲义册上记录着要点和心得。
在讲解内容结束后,刘肃教授和张楠所长还针对参会成员根据培训讲解内容提出的有关“茶叶质量安全监测”、“散装茶标识要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