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四川和陕西的茶叶被定为在西北边疆地区销售的官茶,而其他地区的茶叶是不允许向这些地区销售的。由于安化黑茶风味适合西北边疆,且价格便宜,茶商冒险私贩安化黑茶,其中甚至包括一些皇亲国戚。
公元1379年,大明朝巡检司官员郑公炎上奏,朱元璋的女婿欧阳伦在边疆地区一次私贩10万斤安化黑茶,在甘肃被抓获。按当时明朝法律规定,私贩一万斤就要砍头,欧阳伦一次就贩卖了十万斤安化黑茶,非砍头不可。朱元璋无奈,只得忍痛依法将欧阳伦处斩。
1421年,明成祖朱棣夺取皇位后迁都北京,仍然承袭朱元璋时代的边茶政策,将四川茶、汉中茶定为官茶。
而贩运安化黑茶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当时藏人常至京师礼佛朝贡,邀请赏赐,回藏时朝廷赏给礼物,其中茶叶是大宗,指定由四川官仓拨给,但他们却绕道湖广收买最合他们口味的安化黑茶。后来,不少领取官茶引票的茶商越境至湖南采购私贩,安化黑茶以质量好、产量大、价格低等优势深受欢迎。
围绕安化黑茶的边销问题,朝廷自明太祖朱元璋以来一直存在争论。至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争论进入白热化,御史李楠极力主张禁止安化黑茶边销,御史徐侨则主张湖茶宜于边销,应纳入商引范围。他说:“汉川茶少而值高,湖茶多而值平。”“湖茶之行,原与汉中无碍。汉茶味甘,煎熬易薄;湖茶味苦,于酥酪相宜。湖茶之行,于番情亦便。”
由于徐侨据理力争,朝廷最终采取兼行川、汉、湖茶的折衷办法,但优先考虑汉、川茶。至此,安化黑茶有了合法的地位,进入了“官茶”行列。此后,安化黑茶在边茶销售中逐渐取代了汉、川茶的主导地位。
原载《安化黑茶》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