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恒和元”茶号引出的思茅普洱茶历史

民国“恒和元”茶号引出的思茅普洱茶历史

5阅读 2024-01-04 02:18 文献

民国早期,思茅县(今普洱市所在地)继续扮演着茶叶交易中心的地位,而思茅的茶号在这个舞台上出演了一幕幕令人难忘的悲喜剧。但由于普洱、思茅档案的多次毁灭,思茅茶号的历史除“雷永丰”尚有遗存外大都湮灭在时间的长河中了。

本文写思茅“恒和元”茶号引申出来的故事是由于以下两点:一是“恒和元”的老板陈鑑(镜若)在1922年至1925年担任思茅商会会长期间为茶号厘金、税捐问题多次向官府反映,有些文档幸运地保存了下来;二是在1982年,“恒和元”的一个伙计写了一篇回忆文章,这篇文章中提到的事件、数据多被其他民国文档所佐证,基本可作为信史看待。基于上述两点,激发了笔者将“恒和元”茶号的故事或者是“恒和元”讲的故事记载下来,以充实完善民国思茅那段模糊的影像。

  

滇藏路上的马帮

从现存民国文档中可以看出“恒和元”茶号是从清末(约在1901年左右开办)延续下来,至1934年末消亡。虽然消亡的具体原因不清,但在税费厘金茶捐的重压下;在驿路上麻匪的掠夺中;在思茅茶号生产假茶的丑闻里;在佛海滇缅印藏新茶路开辟的影响下;在几十年“瘴疠”肆虐的狂风中,大部分思茅茶号走向消亡的不归路均属正常。

1915年2月,一个叫做“刘瑞斋”的伙计由石屏来到了思茅,进入“恒和元”茶号当学徒。刘瑞斋跟陈鑑老板没有亲戚关系,仅仅是石屏同乡。在清末,思茅有22家茶号,其中石屏人开的有17家,包括“恒和元”。其余5家为思茅、四川、河西人(今属玉溪通海县)所经营。22家的数据有民国档案可佐证。

在思茅的四川商号即“同信公”商号。

壬子四月初七日(1912年5月23日),思茅同信公罗松林给省城五老爷王炳之有一封函。信函的内容是:

“由马脚何朝刚、李学章的牲口运往省城各类货品。其中有“雷永丰”顶细茶二十七担二十四筒。豫顺春茶四担二十四筒。平安抵省后,祈照单查收,顺次登记。倘有差少、水湿等弊,请向该足(指马户)根究,脚价已在思茅言明”……

信函虽仅有百把字,但承载的信息可不少。

民国六年(1917)八月。在省城的四川茶号,熙记、同信公、谦益祥和德兴永等13家联名向云南总商会提出:

“川号向以贩运川货运滇销售,沽后由滇向各茶行购买普茶运川沽销,多历年所以成习惯。而每年各川号贩运此项普茶为数甚巨,货亦精良。殊自近年来滇省出产杂来甚多(指滇茶掺杂使假,笔者注)。”

四川茶帮要求禁卖假茶,整顿市场。“同信公”在滇省省会的四川茶商中大致可排在第二,实力不小,在思茅的“同信公”不过是它的一个分支。

“恒和元”的伙计刘瑞斋记:

“思茅各茶号加工制造的有七子圆茶和紧团茶两种。七子圆茶是由前路马帮运昆明分销四川、运石屏、蒙自,推销广州、香港,推及南洋群岛,这就是誉满中外的普洱茶。紧团茶进西藏销售。每年冬春两季,迤西的维西、中甸、德钦各属古宗民族,赶着所养的骡马,载运土杂货品来思茅行销,兼卖牲口,就是为来运紧团茶进西藏销售。冬季约来牲口一千余匹,春季较多,约在三千余匹。若来数较少之年,茶业就要受到影响,市场也因之逊色。”

刘瑞斋所说的思茅各茶号加工制造的“七子圆茶和紧团茶”及所谓的“侨销圆茶”和“藏销(庄)紧茶”。当时思茅两大茶品有不同的销场。

1982年,刘瑞斋在回忆录中提到“誉满中外的普洱茶”时,在云南本土除茶业专业人士外普罗大众几无人知晓。普洱茶在云南已经断代,市场上不售“普洱茶”,云南人也不喝“普洱茶”。

1934刘瑞斋年离开思茅。根据他亲身经历叙述,思茅市场从1915年到1920年期间,逐年发展欣欣向荣,是为发达兴盛的时代。如“恒和元”商号,在1920年度推销了七子圆茶三百余担,紧团茶一千二百余担,运销石屏县属宝秀镇棉花二百余担,为“恒和元”号在思茅经营棉花、茶三十多年的最高纪录。


刘瑞斋回忆录文章

刘瑞斋记:

……

“迤西腾冲洪盛祥来思茅开设分号“洪记”,开始是在思茅加工制造紧团茶,其原料散茶购运自十二版纳。随着思茅经商环境恶化,从猛海(改为佛海县前的称谓)到西藏新茶路的开通,“洪记”离开思茅转到猛海设立茶庄,在猛海中心区就产地釆购散茶,由思茅雇请揉茶技工到猛海制造,取道缅甸、印度、运销西藏。”

……

“肆虐几十年的瘴疠等多种原因使常年春冬两季来思茅购运紧团茶的古宗马帮因此绝迹,思茅的茶业更一落千丈。茶号停业倒闭,直到一九四九年解放前夕,仍然是一个死城。”

……

刘瑞斋的这些回忆资料多被后人在志书、文章中所采用,且不注明来源,对这位老人来说确实有点不够厚道。

刘是1934年离开思茅的,距他1982年写回忆文章时已将近五十年。算他1915年到思茅时十四五岁,此时他应是过八十岁的老人了,如此的记忆令人叹服。但更主要的是我对他掌握如此众多情况,又如此具体、准确,有些不可思议。

刘毕竟只是茶号中的一个伙计,不是股东、不是经理、甚至不是管家、账房。他为什么会知晓这么多情况,还记得那样具体?这些情况如不是亲手经过,半个世纪后怎可能记忆的那样清楚。

当我看到刘的老板陈鑑在任思茅商会会长期间给官府的那些呈文时,有了一个猜测,刘瑞斋作为一个当时识字,有些文化的伙计很可能参与了这些案册的整理,如抄抄写写,跑腿送各商号征求意见,商号开会时,作为会长的伙计为会员端茶倒水,旁听各茶号的讨论,甚至担任记录这些皆有可能。

陈鑑在任思茅商会会长前,在思茅也是有相当身份的人物。当时思茅设有富滇分银行,这是思茅独一家金融机构,银行在南门外戴家巷,总办就是陈鑑。县署还设有统一经费局,在思茅南教场,总理也是陈鑑。局里有职员2人,杂役4人。岁入七千一百元,岁出五百元。其余银款还分别负责学校、民团和警局的开销。可见地位之重要。

陈鑑任思茅商会会长后给官府的呈文目前发现的有两件。一件是民国十一年(1922)十月十日,他与副会长秦明昌联名给云南总商会的公函。内容是思茅茶商雷永丰,恒和元等十二家茶号,呈请思茅县公署取消县议事会议提议加抽茶捐一案;第二件是民国十四年(1925)十二月十二日,他与副会长秦明昌联名给省财政司、实业司的呈文。内容是雷永丰,恒和元等十二家茶号要求思茅县署取消抽收紧茶茶捐一案。

民国云南政府历来对茶政十分重视。还在民国二年(1913)五月,蔡锷任云南军都督府都督时,就决定派留学生到日本专门学习茶叶种植、加工先进技术。民国八年(1919)十二月三十一日,云南省省长唐继尧任命从日本学茶回来的留学生朱文精充云南省立茶叶实习所所长。民国时期,朱文精不但是云南到日本学茶第一人,同时也是中国到日本学茶第一人。

省立茶叶实习所和茶叶试验场成立后,即要求全省有条件的县相应成立茶叶实习所或模范茶园。思茅县当然也不例外。但县里经费拮据,拿不出开办费来,只好想其他办法。1922年10月,经县议事会议决定其开办费拟由茶叶抽捐,拟抽收茶捐每驮一角。这个决议立刻遭到了思茅全体茶号的反对。“恒和元”的老板陈鑑以商会会长的身份代表商号向上递交了呈文,呈请思茅县公署取消县议事会议提议加抽茶捐一案。这个呈请被省里批准了,茶捐被废,商号获得了成功。“恒和元”茶号的威信得到很大提升。

商号高兴之际,县府就作辣了。


思茅县知事李绍汉呈文

1924年4月,省府检查相关各县设立茶叶试验场或培植模范茶园一事。思茅县知事李绍汉只得如实禀报:关于设立制茶工厂或培植模范茶园一事,一是没钱,地方款项已罗掘迨尽,筹无可筹,实业款也甚微,一切种植实在难以着手;二是思茅土地于种茶一门不甚相宜,自清光绪末季至今离二十有余年,屡种无效,现普洱道的苗圃试种了数亩,尽力培护均高不满尺,即行枯焦,实难望收效果。所以恳请省里俯念筹款维艰,准予缓办。落到最后还是钱的问题。但李绍汉不敢直说是我筹钱被你否了,你叫我咋办?

省里也拿不出这笔钱,怎样回复思茅县?

同年4月,云南实业司下达指令第311号。指令是给思茅县知事李绍汉的。指令大意说:你上报没钱是实情,但发展茶业就是开辟利源,以济艰窘,钱仍应勉力筹措。你所称种茶无效一节,应该是种植未尽得法所致。你县应以省茶叶实习所毕业生专任其事。该毕业生于种植之道己学习有年,且屡经派往宜良茶叶实验场实习,学有心得。土质既有不易种茶,可以酌情改良啊。茶业必须切实提倡种植,不许再推诿延误,仍将办理情形,具报考核。

这事看来还得办,好歹上峰开了个口子叫“钱仍应勉力筹措”。

李绍汉和县议会商定后,报经省里批准,决定对凡出关(思茅海关)的紧茶每担抽银两角。因为上次成立茶业实习所的理由被否,这次用的理由是县府和议会经费奇缺。1925年11月,思茅县府发布了布告:

“呈奉省公署核准,试办三月,如无窒碍,再行呈请立案,应自14年12月1日起,凡出关紧茶每担抽银两角。饬商等加价出售,赴局报验登记,按月汇缴。”

为安抚各茶号,布告提出这个每担加抽的两角,茶号可相应提高售价。

布告一出,茶号大哗。商会又开始商量对策,这一次茶商们与县府彻底撕破了脸皮,茶号们拿出了一个很坚刚的公呈给省财政司、实业司。这次依然是“恒和元”老板陈鑑以商会会长名义递上去的。

试茶图

公呈中提出五条理由驳斥加抽的茶捐:一,茶情滞销,抽收繁多。上次筹办茶业实习所,尚系为本县改良茶业起见都被呈请取消了,足见茶税之重,今次怎么能一再加捐;二,茶号自沿边各猛采购茶叶,起运即纳团费1角5仙。江干费2角7仙,及扺思茅城又纳马驮捐1角3仙,牛运者抽牛捐5仙,茶叶揉制出关又纳厘税3元3角,每马抽1角,尚不论其他经过各地附捐,名目繁多,抽收太重;三,除了正税外,茶号已于进口时(指原料从产地运入思茅,须经思茅海关)纳了驮捐1角3仙,在思茅加工运出怎么又要纳捐?议会怎能征收驮捐于先,继抽茶捐于后。同一物品,岂可完纳二税?譬如预征布匹厘金,先于棉纱入境时征收,不能復于织成布匹后重征;四,思茅商务向以棉花、茶业为大宗,棉花进口,每担纳洋9角,子口税或内地厘金4角8仙,合计仅1元3角8仙。而棉花在思茅售价在71元,厘税占1.9%。紧茶在思茅仅售15、6元,上纳税厘3元3角合抽21%,如此不公,尤当酌减,何能再加附捐;五,现在政务纷繁,机关林立,民之负担已较往昔几增十倍,议会为法定机关,经费年达1000余元,自应量入为出,不能扰民,怎么能用征收茶捐来筹增他们的薪津?

思茅商会会长陈鑑呈文

说完这五条理由,商会还是意犹未尽,呈文开始对县长和议员们大加挞伐“李县长不恤民命,征收税捐名目繁多,商民负担也重,不易再事剝削。”“县令加价出售,缴纳茶捐,商等誓不承认。”“竭泽而渔,后将何继?”“似此壅蔽上聪,剥削商民,不料共和国家,首倡民治,实行新制之长官而实施专制,箝民若是也。”议会“未闻振兴事业,只知筹增薪津,以商民之脂膏,而徒供人之饜飫(意为口腹饱足之美食、笔者注),于理其平?”

这些“剥削”,“实施专制”,“以商民之脂膏,而徒供人之饜飫”的话已经把个思茅县说得是暗无天日了。

议员们要茶商当思食毛践土之恩(笔者注,这里的意思是茶商从外地来,应当对思茅有贡献回报。),茶号们也怼了回去,说:你们议员哪个祖,哪个宗不是从外地来此?议参两会衮衮诸公一毛不拔,你们既生於斯长於斯,为民代表怎么不应思食毛践土之恩乎?还叫我们纳捐?若论纳捐,思茅例外的附捐,如猪牛肉捐,百货捐,驮捐,酒捐,油捐,米线捐,土布捐,瓦窑捐,那个我们没纳,还有什么不被你们罗掘净尽的?其他临时筹集之款如迭次募兵、筹办防疫,造修桥路,义赈救荒诸慈善事业,我们每次都捐数百元或数十元。有按户摊款时,商号等都为前列。连个乞丐捐,我们也是按月纳洋3角。

脸皮既已撕破,茶号们干脆要求“准予援造棉花之列,永不能再加附捐,以维茶业。”

思茅茶号们为何这么硬气,是什么给他们如此底气?这当然跟思茅“雷永丰”茶号有关。“雷永丰”茶号是思茅茶商们的带头大哥,思茅茶号每次告状,给政府的呈文都是“雷永丰”打头阵。1923年,“雷永丰”在思茅的第一代经营者雷逢春还担任着云南省议会第三届议员,其长子雷恩溥,早些年曾任过云南总商会副会长,雷家是有社会地位的茶商。况且,以“雷永丰”为首的思茅茶商与地方官府打官司也不止赢过一次。

但这次是与整个思茅县的议员和县长对着干,强龙能够压过地头蛇吗?

为了更有把握,茶商们又丢出了个实锤。1926年1月26日,思茅税务委员给云南财政司长、实业司长发来电报。电报说:

“茶商雷永丰等呈请取消茶捐一案续,现迤西古宗马户到思茅购茶,即多卖马匹,少办紧茶,厘税均减。并面称茶叶正杂税收繁重,一再加捐,力不能负,明春不敢来思茅运茶,要求维持前税。紧茶概销古宗,而夷性悍直,难以理喻。既称不敢来,思茅紧茶当无销路。如果茶商相率停业,不惟於西南商情大有窒碍且贻害税收尤巨。思茅之厘税全恃於茶业征收。收不够委员难负重咎。转请省长体念民困,迅予电令思茅县署取消。”

这次连税务委员也与茶商站在同一阵线,茶商们满怀信心翘首以待省里的批复。


云南省内务司训斥雷永丰批文

正当省实业司、财政司为此案怎样回复挠头时,省内务司杀了出来。1926年2月19日,内务司批复:

“思茅县议会经费不敷及各参事津贴数微经会议决,抽收紧茶公益捐每担二角以资弥补,函由该县李县长专呈奉省公署核准。茶商雷永丰等乱发狂言,起而反抗。此项紧茶该茶商等向末纳有何种捐款。所请取消之处未便准行。”

这样的批复对思茅茶商无疑当头一棒,更是对“雷永丰”茶号的直接训斥。“恒和元”老板陈鑑的日子当然也不会好过,毕竟呈文是他以商会会长名义递上去的。

商会及茶捐的问题不是应该由实业司、财政司管吗?怎么内务司站了出来?原来那时地方文官的管理是由内务司负责。你们既然将李县长和议员们说得如此不堪,内务司当然要站出来说话。

在民国留存的纷繁文档中,此后再未见到“恒和元”老板陈鑑的声音。雷逢春也在1926年这年去世了,虽然此时雷老太爷已回归故里石屏,但这一事件对雷老太爷的打击和刺激确实很大。“雷永丰”的影响江河日下,而他儿子雷恩伦经营的思茅“雷永丰”日后却陷进了更大的漩涡中。

如果当初茶商们就事论事,事情可能是另一个结局。毕竟当时省实业司已拟文倾向取消此项茶捐。

不管如何,“恒和元”留下的文档为我们今天了解那个时代,在普洱茶光鲜的外表下面,思茅茶业错综复杂的情形远非我们臆想的那样简单。

2019年8月14日第一稿,2023年10月1日第四稿。本文图文均有李路老师提供,如需使用,需经同意。

李路老师普洱茶历史著作《普洱贡茶——清代六大茶山的崛起与衰落》一书即将出版,敬请期待。

本文由作者授权“晓德书号”首发。《民国“恒和元”茶号引出的思茅普洱茶历史》,是作者基于恒和元茶号亲历者刘瑞斋的回忆录及民国时期的相关档案记录,梳理民国时期,思茅茶号的普洱茶经营的真实状况,对了解民国时期的思茅普洱茶的发展情况有一个全面了解。

作者简介:

李路,云南茶马古道学会特约学术委员,自由撰稿人。

2005年发起组织云南普洱茶产业诚信自律活动并发表全行业《昆明共同宣言》。2007年参加第二届普洱茶国际研讨会发表《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论文。此后十余年专注民国云南茶业历史,先后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数十篇。2019年撰写的五篇文章收入云南省档案馆出版专著。

来源:晓德书号 李路 ,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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