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项茶叶国家标准新实施,你知道吗?

20多项茶叶国家标准新实施,你知道吗?

24阅读 2018-11-17 05:34 权威

2018年茶行业迎来了茶叶新标修订的“大年”。从2018年起,有20余项茶叶推荐性国家标准陆续实施,对现行有关茶叶标准中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及相关空白标准的补充。也就是说,2018年,已有一大批茶叶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了,无论是喜欢茶的消费者还是茶行业的生产经营者,都该对这些标准熟悉了解和掌握。

 

 

不断完善的茶叶标注体系

 

 

《红茶第1部分:红碎茶》、《红茶第2部分:工夫红茶》、《绿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茶叶感官审评术语》、《固态速溶茶第1部分:取样》、《白茶》、《茉莉花茶》、《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乌龙茶第7部分:佛手》、《抹茶》、《茉莉花茶加工技术规范》、《农产品追溯要求茶叶》等在内的20多项新制定或修订的标准,主要从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包装、运输和贮存,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比如,茶叶的农产品追溯标准,有了对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茶叶加工、茶叶流通、茶叶销售各环节的追溯要求。

新修订的《白茶》在产品中增加了寿眉品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感官品质和理化指标要求,同时还规定了水分、总灰分、粉末、水浸出物等4个理化指标限量值。还有一个重大修改就是明确白茶可长期保存,今后福鼎白茶长期保存就有了法律依据,将带来新一轮老白茶收藏投资新高潮。

《绿茶第1部分:基 本 要 求 》(GB/T14456.1—2017)主要变化:增加了绿茶产品的分类;增加了茶多酚和儿茶素项目及其检测方法;增加卫生指标、运输和贮存要求。

另外,新制定了《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红茶加工技术规范》《茉莉花茶加工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这些都是茶叶加工基础标准,将很好地对行业加工技术规范提供指导和支持作用。更多新实施的茶叶标准,可以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查询了解。

 

产品标准的变化

 

2018年实施的茶叶产品标准有12项,其中新制定4项,修订8项。新制定的产品标准集中在单丛、佛手、茯茶和抹茶等,主要从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规定。修订的产品标准集中在绿茶、红茶、白茶、黄茶、茉莉花茶和袋泡茶等。

 

全面接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污染物限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17),该标准正式取消了茶叶中稀土的限量,规定了茶叶中铅的污染物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了茶叶中48项农残限量,较2014版主要变化有:增加了20项农残限量指标、修改了1项限量指标值、规定了推荐使用农残限量的检测方法。

食品添加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茶叶生产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使用铅铬绿、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等着色剂或其他工业染料等加工茶叶均属违法。

理化指标进一步完善。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规定了产品定义、产品的分类以及不同理化指标要求。

 

明确贮存要求和保质期

 

茶叶有很强的吸潮和吸异味等吸附功能,不同的贮存条件将直接关系到茶叶产品的保质期长短。

产品标准中对茶叶贮存的要求是应符合《茶叶贮存》(GB/T 30375-2013)的规定。茶叶应及时包装入库,入库的茶叶应有相应的记录(种类、等级、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和标识,入库的茶叶应分类、分区存放,防止相互串味。

保质措施对库房要求是应具有封闭性,黑茶和紧压茶的库房还要具有通风功能;包装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塑料袋(塑料编织袋)或相应复合袋,黑茶和紧压茶宜选用透气性较好且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袋泡茶滤袋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要求,滤纸、尼龙包装材料应满足相关要求。

 

检测方法标准逐步完善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茶叶中有限量要求的48项农残中苯醚甲环唑等31个农药有推荐的检测方法可以按照执行;除虫脲等14个农药参照蔬菜水果等其他产品的检测方法检测;还有草铵磷、丁醚脲、氯噻啉等按临时限量选用检测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应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目前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正在依法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进行修订、清理和整合。茶叶中感官审评、部分理化品质指标等5个标准也得到了修订并于2018年开始实施,确保了茶叶产品品质评价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T 14487-2017),该标准修订主要增加了黑茶中六堡茶、紧压乌龙茶、紧压白茶等的术语,满足创新品种类茶叶的需求。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23776-2018),规定了茶叶感官审评的条件、方法和审评结果与判定,适用于各类茶叶的感官审评。茶叶感官审评是指审评人员运用正常的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辨别能力,对茶叶产品的外形、汤色、香气、滋味与叶底等品质因子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过程。

《茶叶中茶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193-2017)与原标准有较大变化:测定原理和前处理过程完全不一样;前处理从原来加水80℃水浴浸提改为直接加沸水浸提;无净化和衍生步骤直接过0.45μm膜后直接进样。

《固态速溶茶 第1部分:取样》(GB/T 18798.1-2017)和《固态速溶茶 第2部分:总灰分测定》(GB/T 18798.2-2018)两个检测方法修改采用了相应的ISO 标准,对部分检测参数进行了更科学的修订。

茶叶是2005年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加工产品,茶叶生产要求满足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茶叶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在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规定,“茶叶产品必须包装出厂”。针对茶叶产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标签上应有:产品名称、配料、产品标准、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净含量、SC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地(标注至省、地级市)、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产品标准、净含量和质量等级。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新标准的实施,是新时代下中国茶市场化发展中,走向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关键一步,使得茶产业在发展中做到有标可依,促进茶企技术进步,规范茶叶生产、加工和贸易行为,同时也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普通老百姓真正关心的是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茶叶标准不断完善,将逐渐杜绝过度包装或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冒充质量等级、添加色素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让老百姓都能喝上放心茶、喝上好茶。

“有标准,对茶企、市场、消费者都是好事,比如,今年茶叶的农产品追溯要求国标的制定,使茶叶的安全性有了更好的保障。这个标准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打消用户对茶叶质量安全的疑虑。”某茶企相关负责人说,标准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也是促进茶叶生茶技术提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共同依据。

茶产业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建设生态农业的绿色产业。希望通过这些茶叶标准进一步的完善,为茶叶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提高茶叶在生产、管理、质量方面的水平,提高茶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让更多的中国好茶叶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日常生活。

文章来源 :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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