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是我国名优绿茶的重要产区,在茶园建设与管理、茶树栽培、茶叶加工和茶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茶产业先后被列为江苏十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和江苏省丘陵地区特色支柱产业,是江苏省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当前,江苏茶产业正处于从种植加工到茶旅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对茶叶质量优化升级提出较高要求,而标准化建设是提高茶叶质量的保证与指引。
文章以涉茶江苏地方标准为基础,阐述江苏标准化建设现状,对现行有效的江苏涉茶的标准进行梳理,提出修订建议和发展展望,为推进江苏省茶产业的标准化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01
江苏茶叶标准化建设现状
1、茶叶标准化组织
近年来,江苏省茶叶生产企业及科研院所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参加各级标准化组织工作,组建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群团组织等。2022年8月,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常州成立,第一届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由5名顾问和41名委员组成。
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成立是江苏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提出了我国标准不仅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还包括团体标准。截至2022年,江苏省在全国标准信息平台注册江苏省农学会、江苏省茶叶学会等涉茶社会团体5家。
2、茶叶标准制修订工作
截至2022年,江苏省内相关单位参与制定并已实施发布的国家标准有GB/T 34778—2017《抹茶》、GB/T 20605—2006《地理标志产品 雨花茶》、GB/T 18957—2008《地理标志产品 洞庭(山)碧螺春茶》3项,行业标准有NY/T 4253—2022《茶园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GH/T 1275—2019《粉茶》、JB/T 10809—2007《茶叶微波杀青干燥设备》、NY/T 863—2004《碧螺春茶》4项,地方标准有DB32/T 1682—2022《绿杨春茶 茶叶加工技术规程》、DB32/T 4214—2022《宜兴红茶生产及质量分级技术规范》等91项,团体标准有T/JAASS 55—2022《针形红茶加工技术规程》、T/JAASS 54—2022《江苏红茶加工技术规程》等10项,以及大量的企业标准。
基本形成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主,兼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覆盖全茶产业链的相对完善的茶叶标准化体系。
除生产企业外,标准制定机构还包括社会团体、科研院校、政府部门、检测机构等不同类型主体,74.3%标准起草单位为企业,表明市场主体参与制定标准的积极性较高。
从标准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体现质量特征的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等基础内容的基础标准,两者占比94%,其中加工技术规程类24项、产品类15项、分级类13项、生产技术规程类12项、栽培类10项。
3、农业(茶叶)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江苏是农业大省,茶叶也是江苏丘陵山区特色产业,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具有良好基础,《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鼓励江苏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企业承担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十三五”期间,推进实施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5项。在茶叶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方面也是成果丰硕,目前,全省已建、在建国家级茶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省级有机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具体见表1。
2005年和2008年,溧阳和金坛分别成功创建国家级茶叶标准化示范区项目。2005年,平山茶场被列入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4年,溧阳天目湖白茶农产品地理标志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试点。2016年,丹徒启动国家茶叶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17年,溧水严景万茶场(绿茶种植标准化试点)被列为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22年,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入围首批江苏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2023年入选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4、江苏茶叶地理标志情况
实施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提高产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方面,江苏省起步较早,2002年,洞庭(山)碧螺春茶被原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为原产地保护产品,2021年又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名单。
▲ 洞庭(山)碧螺春茶
目前,江苏拥有洞庭(山)碧螺春、南京雨花茶、金坛雀舌、溧阳白茶、宜兴红、阳羡茶、太湖翠竹、金山翠芽等茶叶类地理标志产品与商标13件(如表2所示)。
作为国家首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至2021年4月底,江苏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用标的茶叶企业达到254家,涌现出三万昌、碧螺、盛峰、雪松等一批苏茶知名品牌,地理标志助推茶叶产业发展的作用不断彰显。
▲ 南京雨花茶
02
江苏茶叶省级地方标准分析与修订建议
1、江苏涉茶地方标准分析
江苏省茶叶省级地方标准数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目前,现行有效的茶叶省级地方标准91项,集中在茶园(技术规程12项、栽培10项、育苗3项、建园2项、茶园机械2项、茶果1项)、加工(技术规程24项、机械1项)和产品(产品15项、分级13项),基本覆盖茶树栽培、茶园建设、生产加工等多个环节。
在方法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等方面相对缺乏,特别是在物流电商、品牌建设、精深加工及衍生产品等领域还是空白,离标准综合体的打造相差甚远,已跟不上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2、茶叶标准制修订建议
2022年9月,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于标龄超过5年的江苏省级涉茶地方标准进行梳理,2017年及以前制修订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有73项,占比达81.1%。
梳理发现,相当部分的标准在内容上存在缺失,一些产品等级指标背离生产实际,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80%以上标准的引用标准已有替代标准,40%的标准中的规范性文件需要调整,需要分批、分次有序地进行修订。建议修订的标准中,存在参考标准已废止、引用标准有替代、标准名称不规范、在苏企业无生产、产权问题不清晰、规范文件需调整、标准内容不合规、指标物已废除等问题,对这些标准进行修订,如再叠加无实质生产、与现行标准相矛盾等因素,则建议废止。
首先,茶叶行业因取消无公害食品认证,一些现行地方涉茶标准的主要参考标准如NY 5017、NY 5020、NY 5244已废止,NY/T 5018—2001《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已被有效版本NY/T 5018—2015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替代,而地方标准名称中包含“无公害农产品”的,如DB32/T 700—2004《无公害农产品 金山翠芽茶》、DB32/T 634—2003《无公害农产品 阳羡雪芽茶》等,这些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也是公用区域品牌,需要及时修订。一些茶类标准既有栽培技术规程,同时又有生产技术规程与加工技术规程,内容过于简单,如DB32/T 395—2010《洞庭山碧螺春茶园建设》、DB32/T 396—2010《洞庭山碧螺春茶园管理技术》和DB32/T 397—2010《洞庭山碧螺春茶采制技术》,这3个标准的范围涉及茶园环境要求、栽种方法、茶园管理、衰老茶园改造与采摘炒制,其中栽种、茶园管理等部分存在内容交叉,建议合并修订,方便指导与宣贯。
其次,相当部分的地方涉茶标准中的引用标准,如水分、灰分等出厂必须检测项目所依据的国标GB/T 8304、GB/T 8306等已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因此需要进行修订。
一些标准中对记录的保存期限只规定了2年,与现行的生产许可证制度、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3年甚至5年(有机茶生产)的记录保存期限相矛盾,建议进行修订。
一些现行地方涉茶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内容与现行标准体系、生产状况不适应,有些甚至是错误的,建议修订。
因涉及到产权问题,一些产品仅一两家企业有资格生产,如DB32/T 1262—2008《沙河桂茗茶》、BD32/T 1134—2007《茅山青锋茶》等标准,但因历史悠久,知名度大,建议涉及品牌企业与起草人联系,以修订为主,减少废止。
03
江苏茶叶标准化建设发展展望
1、构建与集成江苏现代茶叶标准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茶叶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茶叶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引导各标准化组织系统整理研究省内现行有效茶产业标准的基础上,对标日本和福建、浙江等茶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水平,结合江苏茶产业实际和区域特色,优化现行执行标准,结合新修订标准,围绕茶叶生产、加工与产品基础体系,按照“缺标补标、低标提标、全程贯标”的原则,制定覆盖一产茶园、二产加工和三产服务等各环节的江苏省茶产业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以茶叶产品生产全过程作为整体,相关指标协调优化、相互配合的成套技术规程,按生产(茶园建设标准、品种选育标准、生产管理标准)、加工(加工厂建设标准、工艺规范标准、仓储物流标准)和产品(名优茶标准、大宗茶标准、精深茶标准)划分若干子标准标准类,与产业结合紧密,操作性强,具有较好的先进性、统一性、协调性和适应性,解决生产主体同时面对几十乃至数百个标准无所适从的难题,形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各类标准相协同的茶叶全产业链标准构架,如图1所示。
2、重视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建设
2018年1月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江苏省拥有苏州碧螺春、南京雨花茶、金山翠芽、茅山长青、无锡毫茶、溧阳天目湖白茶、连云港云雾茶、扬州绿杨春、金坛雀舌、宜兴红茶等知名公用区域品牌,但在品牌影响力、产业带动力等方面亟待提升。
县级层面应抓好茶叶标准化建设工作,顶层设计地方茶叶标准化工作,从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入手,配套研制区域公用品牌茶叶实物标准样,解决质量判定仅仅依赖文字、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大及判定困难等问题,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公共利益,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最终形成一个基于全产业链价值提升的区域茶叶标准化体系,打造苏茶区域公用品牌。
3、加强标准的宣贯与开展标准化活动
我国现有茶叶标准种类众多,涵盖面广,但社会广泛认知程度不够,标准重立项轻宣贯现象在较大程度上仍然存在,江苏省更是在标准制定与实际应用之间存在不匹配的现象,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开展标准化活动工作是推动标准落地的有效手段。
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维度,让更多茶叶产业链上的从业者了解茶叶标准化工作,如针对规模茶叶企业实质性推动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培养茶叶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
通过搭建“云上线下”培训与宣传平台,与媒体广泛合作,加大标准宣贯与宣传力度,提高标准可视化效果。
通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促使茶叶生产者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扭转江苏省茶产业领域标准“重制定、轻实施”的局面,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4、打造高水平的茶叶标准化人才队伍
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将促进茶叶标准的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当前,江苏茶叶缺乏质量与标准专业方面的人才,客观上造成接受标准与质量管理新技术、新理念的难度增大。
一方面可通过标准化培训、与科研院所合作以及外部引进的方式培养和孵化江苏省的标准化人才,培育形成一支茶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和加工人员队伍,培养茶叶标准化领域青年科技人才。
另一方面,结合江苏省茶叶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孵化茶叶标准培训基地,构建基层标准化队伍,培养基层标准化人才,有利于在基层进行标准的宣贯,打通标准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3年,国家与江苏省相继发布《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与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包括国际标准化人才在内的各类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茶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化人才政策支撑。
5、推动茶叶标准样的制作与实施工作
茶叶标准样品是保证文字标准有效实施的实物标准,与文字标准合在一起构成完整的标准形态。当前,茶叶品质的评价目前主要取决于感官审评,而感官审评标准主要依据相应的文字标准描述,因此茶叶标准化工作离不开茶叶标准样品。
江苏省从上世纪80年代起,发布并实施了各类茶叶,特别是名特绿茶的实物标准样。90年代中后期,国家调整了茶叶的统购统销政策,江苏省茶叶标准样制作与实施工作也随之处于停摆状态。
目前,福建、浙江等地已发布实施了西湖龙井茶、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等标准样品,极大地规范与推动了地方茶产业的健康发展。
江苏应重视并恢复茶叶实物标准样品的制作与实施,形成文字标准与实施标准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局面,这对江苏省茶叶市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04
结语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到2025年和到2035年标准化工作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2022年5月发布的《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对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因此,通过构建与集成江苏现代茶叶标准体系、重视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标准的宣贯与开展标准化活动、打造高水平的茶叶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动茶叶实物标准样的制作与实施工作,统筹推进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快茶产业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建成体系健全、实施高效、布局合理、指标科学的江苏茶叶标准化新格局。这是江苏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建设标准化强省、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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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镇
茶学专业,高级农艺师、一级评茶师,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茶与饮品加工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常州综合试验站站长、江苏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质量安全与加工创新岗位专家、江苏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导开发抹茶、低咖啡因绿茶、茉香白茶等茶类新产品10只;作为第一起草人制定地方标准4项;申请授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3项;主持参与部省市级项目20余项;在专业剘刊发表相关论文20余篇。获大北农创新奖、全国农牧渔丰收奖、常州市农业产学研先进个人、常州市百名现代农业精英人才等奖项与称号。
来源:中国茶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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